本隊9月16日支援后豐大橋救災相關資訊:
9月16日一早本隊隊員們到后豐大橋現場直接向現場勤務指揮中心報到,並且接受現場總指揮官任務分配進行尋找失蹤者的蹤跡。
截至16號,本隊現場指揮官回報現場搜救狀況:
今天持續搜尋后豐斷橋墜落大甲溪中失蹤的五名民眾,下午三時許消防局接獲台中海巡隊通報,在大甲溪出海口發現一具赤裸男屍,身分有待確認。這具男性遺體,身高約一百七十公分,短髮。
另外,搜救人員也在大甲溪大安段、高鐵高架橋下游五百公尺處,發現疑似計程車的車頭及引擎,不過,已經成了一堆廢鐵,勉強可以辨識出引擎號碼,消防局已查證確實為張明輝所駕駛的計程車。
所有搜救人員等待任務分配
今日大甲溪溪水還是相當湍急
搜救人員還是只能在岸邊用望眼鏡尋找失蹤者
失蹤者家屬心急如焚,搜救人員一點蛛絲馬跡都不能放過
空中勤務總隊來回穿梭於大甲溪河畔尋找失蹤者的蹤影
附註:
臺中縣消防局搜尋后豐大橋斷橋失蹤人員執行計畫
壹、目的:為了持續搜索搶救於本(97)年9月14日后豐大橋斷橋掉落失蹤之人員,特訂定本計畫。
貳、搜尋時間:本(97)年9月17日上午7時至下午18時。
参、搜尋方式:石岡水壩配合本計畫縮小閘門,故7時至9時以水域搜救方式為主、9時至18時以陸岸搜尋方式為主。
肆、執行搜尋單位:
一、本局:(合計人員56名、救生艇4艘、橡皮艇6艘)
(一)第一大隊及所屬分隊(含義消):救生艇1艘、橡皮艇2艘、人員21名以上。
(二)第四大隊及所屬分隊(含義消):救生艇1艘、橡皮艇1艘、人員14名以上。
(三)第五大隊及所屬分隊(含義消):救生艇2艘、橡皮艇3艘、人員21名以上。
二、民間救難團體:(合計人員71名、救生艇3艘、橡皮艇6艘)
(一)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:橡皮艇2艘、人員20名以上。
(二)台中縣穿山甲救難協會:救生艇1艘、人員7名以上。
(三)台中縣九一九協會:救生艇1艘、人員8名以上。
(四)台中縣救難協會:橡皮艇1艘、人員8名以上。
(五)台中縣大肚鄉和風救援協會:救生艇1艘、人員7名以上。
(六)台中縣九八救援協進會:橡皮艇1艘、人員7名以上。
(七)台中縣梅花救難協會:橡皮艇2艘、人員14名以上。
三、國軍支援人力:200名。
四、總計救生艇7艘、橡皮艇12艘、人員327人。
伍、任務區分及人力、船艇分配:
一、大甲溪南岸:(合計人員175名【含國軍支援人力100名】、救生艇5艘、橡皮艇5艘)
(一)局長:總指揮官兼大甲溪南岸救災指揮官。
(二)第一大隊大隊長:第一區分區指揮官。
1、以船艇數分5組,各組需有消防人員1人為分組帶隊官。
2、人員及船艇數分配:
(1)所屬消防人員(含義消)21名以上、救生艇1艘、橡皮艇2艘。
(2)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10名以上、橡皮艇1艘。
(3)台中縣穿山甲救難協會7名以上、救生艇1艘。
3、國軍支援人力50名。
(三)第四大隊大隊長:第二區分區指揮官。
1、以船艇數分5組,各組需有消防人員1人為分組帶隊官。
2、人員及船艇數分配:
(1)所屬消防人員(含義消)14名以上、救生艇1艘、橡皮艇1艘。
(2)台中縣九一九協會8名以上、救生艇1艘。
(3)台中縣救難協會8名以上、橡皮艇1艘。
(4)台中縣大肚鄉和風救援協會7名以上、救生艇1艘。
3、國軍支援人力50名。
二、大甲溪北岸:(合計人員152名【含國軍支援人力100名】、救生艇2艘、橡皮艇7艘)
(一)副局長:副總指揮官兼大甲溪北岸救災指揮官。
(二)第五大隊大隊長:第三區分區指揮官。
1、以船艇數分9組,各組需有消防人員1人為分組帶隊官。
2、人員及船艇數分配:
(1)所屬消防人員(含義消)21名以上、救生艇2艘、橡皮艇3艘。
(2)台中縣九八救援協進會7名以上、橡皮艇1艘。
(3)台中縣梅花救難協會14名以上、橡皮艇2艘。
(4)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10名以上、橡皮艇1艘。
3、國軍支援人力100名。
陸、搜尋範圍區域劃分:
一、第一大隊(第一區):大甲溪南岸后豐大橋至高鐵橋下。
二、第四大隊(第二區):大甲溪南岸高鐵橋下至出海口。
三、第五大隊(第三區):大甲溪北岸后豐大橋至出海口。
柒、民間救難團體及國軍配合搜尋區域:
一、第一大隊(第一區):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、台中縣穿山甲救難協會、國軍50名。
二、第四大隊(第二區):台中縣九一九協會、台中縣救難協會、台中縣大肚鄉和風救援協會、國軍50名。
三、第五大隊(第三區):台中縣九八救援協進會、台中縣梅花救難協會、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、國軍100名。
四、台中縣迅雷救援協會分兩區域支援,各區域分別以橡皮艇1艘、人員10人支援第一區及第三區。
捌、民間救難團體及國軍報到方式:
一、第一大隊(第一區):
(一)報到地點:三豐路國道4號橋下。
(二)連絡人:大隊長楊純凱。
二、第四大隊(第二區):
(一)報到地點:大甲溪國道三號橋下。
(二)連絡人:隊員林聖峰。
三、第五大隊(第三區):
(一)報到地點:后豐大橋北側(正隆紙廠旁)。
(二)連絡人:大隊長柯進福。
玖、報到時間:
一、民間救難團體及國軍請於6時50分前完成報到。
二、各大隊及所屬分隊人員(含義消)報到方式及時間請由各大隊自行律定,惟搜索時間均自7時開始。
拾、一般注意事項:
一、請以諳水性者優先調派為搜救人員。
二、各搜救人員應穿著個人防護裝備(含防寒衣、防滑鞋、安全頭盔及救生衣),未有者僅能執行岸上勤務。
三、各大隊分區指揮官應將所屬搶救(搜救)人員實施任務分配,進行分組搜尋。各分組應至少有一名消防人員帶班。
四、執行搶救(搜救)任務時,請各級指揮官提醒各搶救(搜救)人員隨時注意執行上安全,尤其以需進入水域時之人員特別需加以提醒。
五、民間救難團體執行報到或執勤時,各民間救難團體應派所屬幹部隨同帶班,實施安全管理。
六、未規定者請各大隊(各分區)指揮官,分別自行策劃或規定。
拾壹、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之。
本隊17日支援后豐大橋弟兄請與仁愛501聯繫支援岸上搜索,支援南投勤務弟兄請與黃河018聯繫支援塔羅灣溪下游搜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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